苍海新区招商引资!较高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搜狐焦点梧州站 2020-01-03 1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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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关于广泛征求《梧州苍海新区支持大数据及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暂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2019年12月31日,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梧州苍海新区支持大数据及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暂行)》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及信封请注明“《梧州苍海新区支持大数据及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

(一)电子邮件

发送至xxh2683378@163.com。

(二)书面信函

请邮寄至梧州市龙圩区苍海路一号205室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收,邮编:543100。

(三)联系电话:0774-2683378,联系人:龙安丽。

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该《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看下来↓↓

一、总   则

 排名前列条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142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59 号),结合苍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落地苍海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大数据及金融产业项目、机构和企业。

 本实施方案所称金融机构总部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苍海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保理公司等经营性金融机构。

 本实施方案所称银行专营机构,是指银行针对本行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并具备以下特征:针对某一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立;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经总行授权,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独立于本行经营部门或当地分支行。银行专营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

 本实施方案所称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的省级分行(分公司)。

 本实施方案所称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本实施方案所称交易场所,是指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6〕12号)设立的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类交易的各类交易平台机构。

 第三条入驻苍海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投资强度、环境保护等方面须符合苍海新区有关规定。

 第四条设立苍海新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用于苍海新区产业发展扶持。苍海新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来源为苍海新区每年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收益苍海新区所得部分不少于10%以及入驻苍海新区企业年度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市级留存部分的50%。

 第五条入驻苍海新区并符合苍海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除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外,仍按规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梧州市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

二、大数据产业扶持政策

 第六条  鼓励引进大数据重点企业。对大数据及关联企业将总部迁至苍海新区或在苍海新区设立区域性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0万元;属于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对在苍海新区注册成立且总部设在苍海新区的大数据及关联企业,据企业缴纳税收、吸纳就业和产业水平等情况,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参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市级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二年参照市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第八条  支持企业举办各类高级、国际性或在境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展会、峰会、博览会和论坛等专业交流活动。参会人数超过300人,行业领军人才出席人数超过 5人,或领军企业超过5家,经行业主管部门及梧州市苍海新区管委会认定,按活动实际投入成本给予主办方20%的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  鼓励苍海新区大数据企业在制造业、农业、商贸物流、旅游业、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2000万以上的,按其实际到位总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较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金融扶持政策

 第十条  支持金融业聚集发展。鼓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总部迁入苍海新区中央商务区。根据机构类型、组织形式和实缴资本情况,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新设立或从梧州市外迁入苍海新区中央商务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实缴资本金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给予8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资本金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给予6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资本金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梧州市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除一次性落户奖励外,根据搬迁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标准的搬迁费用补贴。

(二)新设立或从梧州市外迁入苍海新区中央商务区的银行总行业务总部、总行运营管理中心、银行专营机构等,给予4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三)新设立或从梧州市外迁入苍海新区的银行一级分支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第十一条  鼓励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

(一)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及其运营的股权投资企业均在苍海新区以公司制形式新注册设立或从梧州市外迁入;

(二)股权投资企业的实缴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出资仅限货币形式。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

 按照其实缴资本金规模,实缴资本金达1亿元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资本金达5亿元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资本金达10亿元的,给予6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实缴资本金达30亿元的,给予8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第十二条  鼓励在苍海新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资本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给予该公司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三条 鼓励在苍海新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资本额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该公司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四条  鼓励在苍海新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资本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给予该公司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五条  鼓励在苍海新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资本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该公司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六条  对经本市政府批准,依法在苍海新区新设立的从事权益类交易或合约类交易的交易场所,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七条  鼓励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资金等支持苍海新区产业经济发展,对基金或投资规模达到2.5亿元以上的,天使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风险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私募资金投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四、附 则

 第十八条  申请本方案奖励资金的企业或机构,应承诺 10 年内不迁离苍海新区。期间实缴资本金减少达到低一级规模的,金融企业须退回奖励差额部分;实缴资本金减少后不符合奖励条件的,须退回全部奖励、补贴、补助。提前搬迁的,按年度平均分摊追回剩余年度的奖励、补贴、补助。

 第十九条  本方案与现行其他政策内容重叠或交叉的,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优惠。金融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不得享受本方案所提各项资金补贴。

 第二十条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方案由梧州市苍海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来源‖山水苍海

据悉,古凤时光小镇项目位于苍海新区古凤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600亩,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据介绍,古凤时光小镇项目是苍海新区发展“大健康、大文旅、大数据及高端服务业”产业板块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的落地将推进梧州全域旅游发展,成为打造“西江明珠生态新城”的鲜活样板,让“绿城水都百年商埠”展现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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