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加装电梯申请条件解读来啦!

搜狐焦点梧州站 2019-11-22 09: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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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该如何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呢?

今年9月,梧州市正式出台《梧州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具体戳:关注!梧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实施细则》截图▲

自《实施细则》出台后,梧州市多个住宅小区先后开展加装电梯工作。据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施细则》出台至今,已有阳光花园小区、教师公寓、京梧庭院、梧桐新苑、下三云小区、福兴花园、金怡苑等小区的楼栋(单元)进行了电梯加装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共计九栋楼(单元)。其中,进度较快的金怡苑小区、梧桐新苑小区,各有一个单元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关于既有住宅申请加建电梯批前公示

业主该如何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呢?

根据《实施细则》,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是指梧州市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无电梯住宅。而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已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则不适用。

另外,《实施细则》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拟加装电梯单元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进行充分协商,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等。

满足条件的业主,可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经公示各方无异议后,方可开展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此外,《实施细则》提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保养、维修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或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实施细则》也明确了相关补助标准,即在2018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在自治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统筹安排一定的补助。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以七层住宅补助上限15万元/台为基准,住宅楼层数每增加一层,补助上限增加10%,住宅楼层数每减少一层,补助上限降低10%;市财政统筹安排补助2万元/台,房屋建设规划时已预留电梯井的,补助减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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